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

農藥概念簡述(二)殺蟲(蟎)劑操作

 人類懂得運用殺蟲劑的歷史很早,雖然一開始並非僅作為農藥之用,有時也會用於人體,大約西元前2500年,蘇美人便開始以硫磺來防治害蟲與蟎類,當時祭司也會以硫磺熏身。西元前1000年,埃及人與中國人便懂得利用除蟲菊素、菸草中的尼古丁來保護穀類。不過,真正的殺蟲劑是出現在西元1940年,也就是二次世界大戰後,原來研究生化戰劑的實驗室,合成出有機氯劑與有機磷劑。

撰文:何小靖


殺蟲劑所撲殺的對象,通常包含昆蟲與蟎。昆蟲是六支腳的動物,已知有八十多萬種,外殼由幾丁質構成,這層殼會分節以利於運動,內無骨骼支撐。蟎則是一種8隻腳的動物,體形極小,沒有肛門,不會排洩,有葉蟎、擬葉蟎、銹蟎及粉蟎等。


昆蟲之所以成為害蟲,是以人類利益作為定位,主要是由於昆蟲對作物的為害。當有害昆蟲與蟎類發生嚴重的時候,只有殺蟲劑才能在短時間內有效撲滅大部分害蟲。但殺蟲劑與殺菌劑同樣會因為濫用,昆蟲與蟎類對藥劑也會產生抗藥性,為了避免抗藥性,對於生化作用機制類似的殺蟲劑,應該避免一直使用,即使是新藥也是如此。


鑑於抗藥性之重要性,也有一個國際性組織「殺蟲劑抗藥性聯合委員會(註2)」,專門制定一些供植物保護研究人員在有關害蟲(蟎)對殺蟲(蟎)劑產生抗藥性管理的指引作為參考,這個組織主要依據化學品對生物的作用機制分類,每隔幾年重新審視這些特性歸屬。


(註2)殺蟲劑抗藥性聯合委員會的英文全名為Insecticide Resistance Action Committee,簡稱IRAC,於1984年設立。其網址是 http://www.irac-online.org/


作者:何小靖



筆耕硯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