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月30日 星期一

《道德經》第三十六章 微明



道祖親傳,靖舒恭錄,發表於歲次癸卯年農曆元月初九(2023.1.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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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

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

將欲廢之,必固舉之;

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

是謂微明。

柔勝剛,弱勝強,

魚不可脫於淵,

國知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
【譯文】
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

想要收斂,卻還在鼓脹;


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

想要示弱,卻還在強硬;


將欲廢之,必固舉之;

想要捨棄,卻還捧著;


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

想要解除關係,卻還在一起。


是謂微明。

知道和行為相反,效果有限。


柔勝剛,弱勝強,

即使柔弱,也能勝過剛強,


魚不可脫於淵,

魚不能離開水,我們也要謹守法則,


國知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大家都知道鋒利的兵器,不可以隨便亮出來,要謙虛有度。


【註解】

將欲「歙」之:讀ㄒ一收斂

必固:卻堅持

「張」之:鼓脹

將欲「奪」之:解除關係

必固「與」之:讀ㄩˇ在一起

是謂「微明」:知道和做事相反,效果有限

國知「利器」:鋒利的兵器


【解析】

知道該怎麼做才合適,卻還是反其道而行,很難達到期待的效果。若能謹守法則,比較能夠事半功倍。


【道祖自序】

欲以道終,須以道始。

今生習道,累世有道。

道之眷無私,道之罰無仇。

萬物皆於道中何有別,

道不能為二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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