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、動物和微生物,雖然相互依存,也會互相侵害,因此植物病害的防治法,便有著四大原則。
分別是利用檢疫法「拒病」,以及在病害尚未立足前「除病」,並在作物生育期間做好「防護」,還要選育出「抗病品種」。
這四大原則是在1929年就被提出,不過至今還是有很多病害沒有辦法被有效控制。
為了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,完全防除病害也是不可能的事,也不合乎經濟原則。
📌農業基礎課-第一部份彙整(土壤肥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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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耕硯田
何小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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